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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氯酸鈉發生器衛生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28233-2020

次氯酸鈉發生器衛生要求

前言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要求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28233-2011《次氯酸鈉發生器安全與衛生標準》,與GB28233-2011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修改了標準的范圍(見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規范性引用文件(見第2章,2011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次氯酸鈉發生器”“次氯酸鈉消毒液”和“有效氯”的定義(見第3章,2011年版的第3章);

–刪除了不屬于產品衛生要求的“名稱與型號”和“檢驗規則”內容(見2011年版的第4章和第9章);

–修改了“主要元器件要求”,并獨立成章(見第4章,2011年版的5.2和5.3);

–增加了“設備要求”(見5.1);

–修改了對鹽的技術要求(見5.2.1,2011年版的5.1.1);

–修改了對次氯酸鈉消毒液的技術要求(見5.3,2011年版的5.5、5.6和5.7);

–修改了應用范圍的內容(見第6章,2011年版的第6章);

–增加了使用方法“基本工作條件”和“安裝調試”的要求見(7.1和7.2);

–修改了次氯酸鈉消毒液使用方法(見7.4,2011年版的第7章);

–刪除了鹽和水的衛生質量檢驗的要求(見2011年版的8.1和8.2);

–刪除了消毒液感官檢驗的要求(見2011年版的8.4.1);

–刪除了“檢驗規則”的要求(見2011年版的第9章);

–修改了包裝的要求(見9.3,2011年版的10.2);

–刪除了 有效期的要求(見2011年版的11.2.2);

–修改了“注意事項”的要求(見10.2.2,2011年版的第13章)。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江蘇省衛生監督所、武漢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佟穎、于禮、安偉、顧健、梁建生、鄧小虹、慈九正、包衛華、王勁、李長青、張大鈺、袁建忠、宋布杰、郭鵬、孫海峰。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28233-2011


次氯酸鈉發生器衛生要求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次氯酸鈉發生器的主要元器件要求、技術要求、應用范圍、使用方法、檢驗方法、運輸、貯存和包裝以及標識、銘牌和使用說明書。

本標準適用于產生次氯酸鈉消毒液的次氯酸鈉發生器。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27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鹽

GB/T 5462 工業鹽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T 5750.6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金屬指標

GB/T 17930.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劑

GB 18466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 20621 化學法復合二氧化氯發生器

GB37488 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

消毒技術規范(2002年版)【衛生部(衛法監發【2002】282號)】

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設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試行)【衛生部(衛監督發【2005】336號)】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文件。

3.1

次氯酸鈉發生器

采用食鹽或工業鹽溶液電解法產生次氯酸鈉消毒液的裝置。

3.2

次氯酸鈉消毒液

由次氯酸鈉發生器直接產生的、不含任何添加物質的以次氯酸鈉為主要成分的消毒液。

3.3

有效氯

與含氯消毒劑氧化能力相當的氯量,是衡量含消毒劑氧化能力的標志。


4主要元器件要求

4.1 電極要求

應采用鈦、鉑、釕、銥等金屬及其涂層的電極制備次氯酸鈉消毒液,不應采用石墨電極和二氧化鉛電極。

4.2 顯示系統

儀表、開關、指示燈、標牌等應安裝牢固、可靠安全。顯示屏上應顯示電壓、電流功率、流量等參數。

5 技術要求

5.1 設備要求

5.1.1 應包括自動溶鹽、整流電源、電解、防垢、控制、存儲及投加和氫氣排除系統等部分結構。

5.

5.1.2 若有擋位,應設定各擋位流量、有效氯的額定值。

5.2原料要求

5.2.1鹽

應使用未加碘鹽。專用于污水處理的,應符合GB/T5462的規定。其他用途的應符合GB2721的規定。

5.2.2 水

采用生活飲用水。

5.3次氯酸鈉消毒液的要求

5.3.1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1的要求

指標要求
有效氯含量范圍額定值均值+-15%
PH(原液)8-10
流量額定值+-5%
表1 次氯酸鈉消毒液的理化 指標要求

5.3.2 重金屬指標

用于生活飲用水消毒時、消毒過程中帶入的鉛、銅、鎘等含量不超過GB5749的限值要求。

5.3.3微生物的殺滅指標

應符合表2要求

有效氯含量
mg/l
作用時間
min
殺滅微生物指標殺滅對數值
懸液法
10010對大腸桿菌(8099)、金黃色葡萄球菌(ATCC6538)、銅綠假單胞菌(ATCC15442)的殺滅對數值>=5
20010對白色念珠菌(ATCC10231)的殺滅對數值>=4
25020對脊髓灰質炎病毒-1型疫苗菌株的殺滅對數值>=4
50060對枯草桿菌黑色變種芽孢(ATCC9372)的殺滅對數值>=5
殺菌試驗時加入有機干擾物濃度+-0.3%。
表2對微生物的殺滅效果

5.3.4安全性

用于生活飲用水消毒的次氯酸鈉消毒液衛生質量應符合《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設備衛生安全評價范圍(試行)》的規定,用于餐(飲)具、水果、蔬菜消毒的次氯酸鈉消毒液衛生質量應符合GB14930.2的規定。

6應用范圍

次氯酸鈉消毒液可用于一般環境物體表面、餐(飲)具、瓜果蔬菜、織物、生活飲用水、游泳池水、污水、被血液及分泌物污染物品的消毒

7使用方法

7.1 基本工作條件

次氯酸鈉發生器在以下環境中正常工作:

–環境溫度:5-40攝氏度;

–相對濕度:<=80%.

7.2安裝調試

按照產品說明書進行安裝調試、有效氯含量、流量、PH應符合5.3.1的要求。

7.3次氯酸鈉消毒液的制備

7.3.1用生活飲用水溶解鹽。鹽水濃度范圍為20g/l-50g/l。

7.3.2將充分溶解后的鹽溶液按產品說明書規定的方法和容量加入次氯酸鈉發生器電解槽內。

7.3.3接通電源,按使用說明書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7.3.4次氯酸鈉發生器在有效使用壽命期內、正常運轉情況下,產生的次氯酸鈉消毒液有效氯含量應不低于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的額定值。當低于說明書規定額定值的下限時,該次氯酸鈉發生器應終止使用并檢查維修。

7.4次氯酸鈉消毒液的使用方法

應符合表3要求。

使用范圍有效氯含量
mg/l
作用時間
min
使用方法
一般物體表面25010-30對各類清潔物體表面拭擦、浸泡、沖洗消毒
一般物體表面400-70010-30對各類非清潔物體表面拭擦、浸泡、沖洗、噴灑消毒。噴灑量以噴濕為度
餐(飲)具2505對去殘渣、清洗后器具進行浸泡消毒;消毒后應將殘留消毒劑沖凈
餐(飲)具25020-30標注對殺滅腸道病毒有效
餐(飲)具40020消毒傳染病病人使用后的污染器具時,可以先去殘渣、清洗后再進行浸泡消毒,消毒后應將殘留消毒劑沖凈
餐(飲)具500-80030對去殘渣、未清洗的器具進行浸泡消毒;消毒后應將殘留消毒劑沖凈
瓜果蔬菜10020將瓜果蔬菜先清洗、后消毒;消毒后用生活飲用水將殘留消毒劑沖凈
瓜果蔬菜20010將瓜果蔬菜先清洗、后消毒;消毒后用生活飲用水將殘留消毒劑沖凈
織物250-40020消毒時將織物全部浸沒在消毒液中,消毒后用生活飲用水將殘留物消毒劑沖凈
生活飲用水2-430加入消毒液,消毒后水應符合GB5749
游泳池水加入消毒液,消毒后水應符合GB37488
醫院污水接觸池出口總余氯6.5mg/l-10mg/l>=90加入消毒液,消毒后水應符合GB18466
血液、黏液等體液物染物品5000-10000>=60對傳染病病原體物染物品、物體表面覆蓋、浸泡消毒
表3次氯酸鈉發生器使用方法

8 檢驗方法

8.1有效氯含量

按照《消毒技術規范》(2002年版)的規定執行。

8.2PH值

按照《消毒技術規范》(2002年版)的規定執行。

8.3流量

按GB/T20621的規定執行。


8.4 鉛、銅、鎘含量檢驗

按GB/T5750.6的規定執行

8.5 對微生物殺滅效果

按照《消毒技術規范》(2002年版)的規定執行。

9運輸、貯存和包裝

9.1運輸

運輸時應有防曬、防雨淋等措施;裝卸應避免倒置;或按訂貨規定儲運。

9.2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陰涼干燥處和通風良好的清潔室內。

9.3包裝

9.3.1包裝標識應符合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有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9.3.2國示標識應符合GB/T191的要求。

10標識、銘牌和使用說明書

10.1標識

10.1.1額定值、有效氯含量及范圍。

10.1.2按照第6章、第7章的規定,標明產品使用范圍及使用方法。

10.1.3生產環境、使用環境、消毒操作人員安全防護要求。

10.1.4對意外事故處理方法或建議。

10.1.5產品存放條件、生產日期。

10.2銘牌和使用說明書

10.2.1應符合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規范和標準的規定。

10.2.2注意事項如下:

–應現用現配,使用前測定有次氯酸鈉消毒液有效氯的含量;

–次氯酸鈉消毒液對金屬有一定的腐蝕性、對織物有一定的漂白作用,慎用。

–用于餐(飲)具等消毒后,應將殘留消毒劑沖洗干凈。

次氯酸鈉發生器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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